一名缺錢妹在交友網站認識一位吳姓假台商,對方提出包養6個月50萬元、如願意口交,每次就減少1個月。兩人相約見面後,該女子果真為吳男口交,事後吳男宣稱國際匯款手續需要2萬,向她借錢後就人間蒸發,吳男最終被新北地院依詐欺財判刑3個月。
據《ETtoday》報導,兩人談好條件後約在板橋一家旅館碰面,女子信以為真,當晚立刻幫吳男口交,事後吳男宣稱存款都在中國的銀行帳戶裡,國際匯款手續費須2萬5千元,如果女子同意先借2萬1千元,馬上就可以匯款50萬元。
女子聽後立即到便利商店提款機提領取2萬1千元給吳男,沒想到事後吳男竟失聯,這才知自己被劫財騙色,憤而報案抓人。
檢方調查,吳男開庭當天就把2萬1千元匯還給被害女子,但折算口交行為折一個月,50萬元僅包養5個月的條件,女子應可得到3333元包養費,依詐欺取財罪判吳男3個月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9萬元,同時沒收吳男被口交未支付包養費之不法所得3333元,仍可上訴。
出處 2017年11月22日 00:01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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妮妹想說…
詐騙橫行許久
現在我們怕被騙身體 男人也怕被我們騙財
但以手續費為由騙女生的這種把戲
已經層出不窮
再看到一次這種新聞
也是給我們自己一種警惕
就連跟我們很親近的人也有可能欺騙
不是嗎?